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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3)

来源:河北农业大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0-2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农业客观上存在着各种风险,河北省是农业大省,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略,受灾后成灾的比例通常年份都超过了50%。面对

农业客观上存在着各种风险,河北省是农业大省,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略,受灾后成灾的比例通常年份都超过了50%。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需要尽快地使用农业保险这样的农业灾害补偿机制,较好地对农业风险进行转移和化解。一、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从1953年起,河北省陆续开始了一些相关农业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农作物、牲畜、家禽等,然而到1959年,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导致全面停办了全国所有的农业保险业务。直至1982年才得以恢复,河北省随即展开了农业保险业务。1983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现为人保财险河北省公司)开始经营农业保险。其逐步试办了奶牛保险、肉牛保险、农作物种植火灾保险、农作物种植雹灾保险。与此同时,人保财险河北省公司逐步开展多种经营模式探索,但并未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截止到1988年底,河北省共开展了31个农业险种业务,主要覆盖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承保额累计达到92.2亿元,获得2615万元的保险费,然而赔付率高达94.76%。199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进行改革,原有的河北省农业保险业务也开始由河北省财险公司经营管理。改革的举措也开始以市场经营为主要导向,河北财险公司也开始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主要目标,而且市场竞争也演变得日益激烈,河北省财险公司也不得不缩减一些亏损的农业保险业务。2006年河北省出现了新的农业保险供给主体——奶牛互助保险试点,这种经营模式与商业保险最大的区别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互助保险模式是由地方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保险基金引导扶持,由当地奶牛协会牵头管理,奶农互助共济,以养殖小区为单位建设互助合作保险组织。[1]目前这一模式已经在石家庄、唐山、沧州进行试点,是河北省对农业保险供给的一次大胆尝试。2007年,随着河北省相关农业保险保费支持补贴政策的出台,河北省开始全面开展五个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其中包括玉米、小麦、棉花、奶牛、能繁母猪保险等。截止到2008年底,河北省农业保险成为财产保险业务第三大险种,其保费收入高达4.7亿元。二、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较为缓慢,主要是由于河北省农业保险依旧处于需求和供给均不足的环境之下。(一)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笔者于2014年6月-9月对河北省11个城市约30个乡镇的农民进行了调查,共发放问卷800份,收到有效问卷620份,问卷从以下几个方面显示了河北省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1.农民风险意识淡薄,缺乏投保的主动性河北省大多数农业一直处于小生产状态下,并且一些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特别是自给自足的想法,大多数农民比较重视眼前利益,对未来的各种风险缺乏全面考虑,甚至很多农民都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一是广大农民在长期农业生产中已经形成了一些防范风险的手段,比如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二是保险本质上是以诚信为核心的体系,但是农民对保险有强烈的反感心理。三是农民认为投保农业保险作用不大,认为种田收粮老本行,有没有保险都一样。2.土地经营规模小,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河北省的农业生产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生产规模小,集中化程度低,而且,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高,农民对农业的依赖在减弱。调查显示:在被调查农户中,农业生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20%以下的农户占16%,农业生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20%至50%之间的农户占33%,农业生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50%至70%之间的农户占31%,农业生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70%以上的农户占20%。农民对农业依赖性在减弱。3.农民收入水平低,保险费负担能力有限目前河北省农民收入处于较低的状态,但是农业保险费率却处于较高的水平,最低的农业保险保费为2%,而较高的农业保险保费高达20%左右,相比城市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而言,甚至高出了数十倍。较高的保费费率使得农民对农业保险也只能望而却步。(二)农业保险供给相对短缺农业保险供给是指保险公司在一定的保险费率水平下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数量。虽然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业经济发展中有重要作用,但和农业保险有效需求相对应的是农业保险供给也相对短缺。1.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亏损严重按照保险经营的原则,保险公司承保的同类风险数量越多,保险经营风险越小,也就越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但是由于河北省农民的土地规模不大,没能开展大规模的合作社发展模式,以至于农民只能分散投农业保险,这样根本不能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根据人保财险河北分公司1996—2013年统计报表分析,河北省农业保险赔付率波动较大且居高不下,1996—2013年的18年中,有五年的赔付率超过了100%,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令保险公司望而生畏。2.农业保险经营技术难度大⑴保险费率厘定存在困难由于每年的农业灾害损失都不同,但是农业保险的纯费率基本都是以往年的平均损失率作为标准差,然而河北省对于农作物和畜禽的灾害损失并未进行较为完整的统计,再加上根本无法搜集到准确可靠的由于灾害所造成农作物损失、畜禽疫病死亡资料,这些无疑对农业保险费率的精确厘定造成了较大的难度。⑵保险责任的确定存在困难河北省各地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而且不同地区的农作物和畜禽结构都不相同,但是对于保险经营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要确保风险的一致性。如果想要能够较为合理地对农业保险进行不同条件下的责任划分,那么就需要对河北省的农业保险区进行精细划分,但是农业保险区的精细划分并非易事,需要较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⑶定损理赔存在困难农业保险的标的都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这些有生命的动植物的价值一直处于变化之中,那么就意味着标的价值在不断的变化中,保险金额的确定很难。除了定损上的难度,理赔难还表现在人为的干预上。3.农业保险缺乏政府财政补贴在农业保险经营风险集中,赔付率高,经营技术难度很大等情况下,如果没有政府的财政补贴,农业保险难以经营。由于河北省政府财力有限,对保险费的补贴资金很难保证到位。4.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单一近年来,在全国部分省市地区也开始启动了各种农业保险模式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全国范围来看,发展较好的农业保险试点模式主要有吉林安华模式等。这些模式不但能够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收入。然而由于不同模式之间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其中主要包括经营主体、运行方式和政府干预等,那么经营模式所对应可以适用的范围、优势也就有所不同。总而言之,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还比较单一,仅有的几种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内得到满足,并不能够得到较大范围的推广、使用。如何让我国农业保险得到突破式的发展,建立多层次、多方位的农业保险经营体制,以此更好地适应农业区域化的发展,已经成为农业保险亟待解决的问题。三、加快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及建议(一)加快农业保险相关立法目前我国的保险法规不健全,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予以扶持。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推进农业保险立法工作。借助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在推进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的所需要发挥的职能作用,[2]对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财政补贴方式、税收减免政策、保险条款的核定等做出相应规定。(二)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农民保险意识保险公司和政府部门应采取农民可以接受的方式,向农民宣传农业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使农民了解农业保险、认识农业保险、购买农业保险,把农业保险与“乱收费”区别开来。[3]保险公司应对农业保险的经营原则加以宣传,加大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信任,让农民意识到农业保险公司并非只是一种盈利性质的公司,也是一种能够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公司。(三)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能力目前,农业产业发展依旧较为落后,农民收入水平比较低,农民的收入仅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所以农民根本没有钱购买保险,更何况农业保险的价格还远远高于一般的险种。所以只有提高农民收入,才能够确保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四)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目前,农业生产需要面临许多方面的灾害影响,且遭遇灾害时农业损失也较大,以至于农业保险赔付率处于较高的水平。目前保险公司采用纯商业保险的策略进行农业保险,只能通过较高的费率来弥补农业保险的成本,这就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所以,政府政策的支持对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至关重要。为此,政府除了制定农业保险法之外还应该发挥合理的引导作用,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各部门的协同推进,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参考文献:[1]各地传真[J].北方牧业,2006(20):5.[2]人民银行无锡支行课题组.金融支持农业保险路径探索[J].江南论坛,2007(8):28-30.[3]方荣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绿色中国(理论版),2005(22):52.

文章来源:《河北农业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hbnydxxbzz.cn/qikandaodu/2020/1024/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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