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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察院发布三起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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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阜平县人民检察院与霍某某建立了长期联系机制,在其成年之前,每季度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其送去生活用品、
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阜平县人民检察院与霍某某建立了长期联系机制,在其成年之前,每季度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其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将"妈妈式关爱"融入被救助人日常生活,帮助其健康成长。
【典型意义】
本案是检察机关对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进行及时救助、多元化救助的典型案例。本案中,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对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实行主动救助、及时救助、优先救助,在检察机关批捕环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快速发放司法救助金,并积极协调相关社会救助部门落实多元救助帮扶措施。同时通过长期回访和有力宣传,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效果,向社会传递检察司法的温度和温暖,体现检察机关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主动作为和积极担当。
案例三:冯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多元化解信访矛盾;简易公开听证;"木兰有约"宣讲团
【基本案情】
司法救助申请人冯某,系郝某过失纵火案被害人。
2021年4月28日,冯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突发大火,大火烧毁了冯某的小四轮拖拉机一辆,梧桐树6棵,各类货物约12吨,造成各项经济损失约4.5万元。后经公安机关侦查,确定本次火灾是该村村民郝某过失引起。郝某50多岁,为五保户,无劳动能力,与其弟弟和弟媳一起生活,经鉴定,案发时郝某精神分裂症发作,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案情,公安机关对该案作撤案处理。发生火灾的收购站是冯某一家多年的劳动积蓄,其家庭也十分困难,冯某的妻子2020年生病住院花费30多万元,治疗无果去世,儿子已离异且先天性视力残疾,无劳动技能,孙女读小学四年级。冯某多次向郝某和郝某弟媳请求经济赔偿无果,当地村委会和公安派出所也多次协调无果,矛盾不断积累,形成信访案件。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内丘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接访过程中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及时组织当地"好大哥"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制定矛盾化解方案。根据方案,"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深入到原案当事人所在村镇,联合村委会、当地公安派出所共同与原案双方当事人开展座谈会,检察官、法官和律师分别就刑事责任追究、能否立案及监护人问题向当事人进行详细讲解,站在法律层面为当事人提供了处理矛盾纠纷的思路。经过宣讲团的详细讲解,冯某逐渐放下心中芥蒂,理解了派出所的处理决定,表示会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内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度重视本案,及时组织院务会开展研讨分析案情,寻找解决方案,认为处理本案的关键在于尽快帮助被害人冯某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使冯某息诉罢访,维护当地村民的和谐关系。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冯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给冯某司法救助15000元。9月底,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向救助申请人冯某发放了救助金,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事后,冯某专门到内丘县人民检察院送上"执法为民心系百姓司法救助为民解忧"的锦旗和感谢信。
【典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国家司法救助、法治宣讲团、简易公开听证等多元化方式,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内丘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受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接到司法救助申请后,检察人员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做到从快办理、规范办理,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其燃眉之急,精准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治理效果。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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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河北农业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hbnydxxbzz.cn/zonghexinwen/2022/0111/1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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